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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3-03-31 15:51  

 

校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因电动车不合规以及骑行、充电、停放不规范而引发的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给校园环境和秩序带来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学校结合实际,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分类管理、禁限结合、服务师生、保障安全”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清除校园违规车辆,整治电动自行车骑行不规范、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有序、可控”的目标,推动形成校园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新风尚。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时间:3月4日—30日)

    各单位迅速传达落实通知要求,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所属师生员工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形成正面引导。

2.清理整治阶段

(1)自行清理(时间:3月4日—15日)

师生员工及从业人员自行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进行处理。

(2)集中清理阶段(时间:3月16日—3月17日)

保卫处联合交通警察对校内超标、无牌、无证、假牌、套牌和废旧电动自行车开展清理工作,对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 对能证明正当来源的车辆,车主应在2023年6月22日—6月30日领回立即移出校园自行处理,凡在规定期间内无人认领的无牌等违规车辆将视为僵尸车,保卫处将进行清运出校。

3.申请办证阶段(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1)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车主需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至现场,同时提供《南昌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领表》、电动自行车登记证、身份证及校园一卡通原件用于核验,提交复印件用于留存编号。无一卡通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办证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

教职员工办证地点设在保卫处208办公室,学生办证地点设在学生公寓一站式服务中心。学生办证按年级分批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3月20日,2022级学生办理(2)3月21日,2021级学生办理(3)3月22日,2020级学生办理(4)3月23日,2019级学生及2018级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办理。

    4.长效管理阶段(时间:4月3日起)

   (1)规范区域管理

    后勤保障处负责集中充电桩建设及维护、对教师家属区及食堂周边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规范管理,保卫处负责行政楼及教学楼周边、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周边、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社区范围内、其他相关单位负责相应楼宇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管理。

(2)违规专项治理

保卫处组织人员到主要交通路口开展超速、超载、无通行证车辆整治工作,对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同时对电动自行车占道停放、违规充电、三人一车超员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纳入年终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并提交相应职能部门对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教职员工、从业人员离职后、学生毕业后要及时将所属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进行处理。保卫处每年春季开学初开展电动自行车年检工作,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电动自行车及时清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治实效。                         

 

 

校综治办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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