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1、我校新进(正式在编)教职工可自愿选择落户。如需落户应在入校当年。
2、人事处在每年7月初将当年新进教职工(正式编制)名单(加盖人事处印章和院章)提供给保卫处户籍科。
3、保卫处户籍科按照新进教职工(正式编制)名单审核落户材料。
一、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
新进教职工(正式在编)落户本人应准备材料:
(1)落户申请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原件+复印件),地址为南昌工程学院;
(4)人事处开据的介绍信;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文件中有注明引进正式人员名单)。
(7)二代证回执
本人带齐上述材料到保卫处户籍科审核(盖章)后自行到瑶湖派出所办理。
二、调入人员落户:
(1)落户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学校组织部或人事处出具)或调令原件;
(3)人事处开据的介绍信;
(4)户口迁移证原件;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文件中有注明引进正式人员名单)
(7)二代证回执
本人带齐上述材料交保卫处户籍科审核(盖章)后自行到瑶湖派出所办理。
三、自主招考、公考引进正式职工落户:
(1)落户申请书
(2)人事处开据介绍信;
(3)招考文件;
(4)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文件中有注明引进正式人员名单);
(5)户口迁移证原件;
(6)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7)二代证回执
本人带齐上述材料到保卫处户籍科审核(盖章)后自行到瑶湖派出所办理。
附件:落户申请书
南昌工程学院保卫处
2013年7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