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学校与中标单位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瑶湖校区建设项目—经管文科楼、公共楼学实验楼、生态科技馆工程进行了施工合同的签订。副校长李明、校纪委副书记李琦、审计处处长胡永萍、保卫处(部)处长阎成瑜、计划财务处张文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吴志强及中标施工单位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席林、项目经理陈振华等人参加了合同签订。会议由基建处长罗来瑜主持。
会上,副校长李明对施工单位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建设质量要达省优工程标准。打造南工新形象,切实建设教职员工满意工程;
二是建设廉洁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工程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做事,不得向学校及监理单位任何人员输送利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三是建设安全工程。要加强通力合作,规范施工,及时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圆满完成此次建设任务。
校纪委副书记李琦明确要求大家,严明纪律不停步,严格管理不松劲,坚持严谨作风不懈怠。审计处,保卫处等相关负责人对施工单位及基建处就工程过程管理及综治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席林表态,公司将按照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及学校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以建省优工程为目标,精心组织有经验、善管理的团队,精细落实瑶湖校区建设项目,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校经管文科楼、公共教学实验楼、生态科技馆三栋楼的建设。
最后,学校代表与中标单位董事长签订了瑶湖校区建设项目—经管文科楼、公共楼学实验楼、生态科技馆工程的施工合同、基建工程廉政协议及综合治理协议。(文/图 基本建设处)

签约现场